2009年1月16日 星期五

在中透露心情:現在才是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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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1月23日】捲入親子訴訟在中透露心情:現在才是重要的

新聞來源:體育朝鮮 (2006.11.23)

“比起過去,現在才是最重要的。”捲入親子訴訟的男子組合東方神起成員英雄在中透露了自己的想法。

英雄在中22日通過所屬公司表示:“我不太記得過去的詳細情況,但我在幾年前得知給我起名為韓在俊的親生父母如今還在世的事實。到目前為止,不論是養育我的父母,還是親生母親,我都相處得很好,因此我並不瞭解是什麼問題使爸爸提起訴訟。我認為比起過去,現在才是最重要的。”

他還補充說:“像以前一樣,我想以金在中的名字生活,將來也像這樣生活。我希望兩方父母能像一家人一樣相親相愛和睦相處。”

本月1日,自稱是英雄在中生父的韓某向大田地方法院公州支廳提起重新確定親子關係的訴訟。韓某在80年代末與英雄在中的生母離婚後,將兒子的養育權交給了妻子,但最近得知兒子被他人領養的事實後,向法院提起了訴訟。

東方神起所屬的SM娛樂經紀公司表示:“英雄在中確實是在養父母的養育下長大的。幾年前,英雄在中和經紀公司知道現父母和親生父母之間的關係後,確認了此次事件,但這是私人問題,因此沒有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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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1月21日翻譯】"東方神起的英雄在中是我的兒子"

發佈時間: 2006-11-23  來源: 新華網

韓姓男子八十年代末與東方神起的成員金在中的生母離婚後,把在中交給後者撫養,之後就音信杳然,最近他突然現身,說:“當初離婚的時候我把兒子的撫養權給了前妻,但直至最近我才知道兒子一直被沒有任何關係的第三者撫養,因此我才提出這次的控訴,要求在中的戶籍中生父一欄改為我的名字。”

他還指責在中的養父母沒經過正規的領養手續,就在戶籍上寫明在中是他們的親生兒子。

不過法院方面就表示只要在中的領養關係沒問題,即使韓某的DNA測試證實他的確是在中的父親,在中的戶籍亦不能更改。

而在中的養父母亦說“我們稱在中是親生兒子只是不想讓他知道自己是養子而已。”

而在中昨天就透過經理人公司S.M. Entertainment發表聲明,“在多年前,在中與事務所已知道他與養父母及親生母親的關係,今後在中會繼續與他們維持良好關係,他會以東方神起的成員身份,專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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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韓國各大新聞網站(首爾體育naver
新聞翻譯:蘿蔔 (轉載請注明hero在中吧)

5人組合東方神起的成員英雄在中被捲入親子訴訟的事實被公開。

根據21日大田法院公州支院的消息,1日,韓某(49)就自己是在中的生父,英雄在中的養父母親子關係存在問題提起了訴訟。

訴狀上韓某提到“和前妻離婚以後,把兒子(在中)的養育權給了妻子,但後來瞭解到,她沒有把兒子給親屬撫養,而給了第三者撫養,於是提起了訴訟。”

韓某於80年代後半期和英雄在中的生母離婚以後把兒子的養育權給了前妻,然後斷了消息開始了新生活的事實也被公開。

原告韓某主張的是,在中的養父母沒有進行正式的領養手續,就把在中作為親子報入戶籍。

法院的相關者說“親子關係不存在確認的訴訟情況關鍵在於,親子與否已經是否進行了領養手續”,“領養的效力確認的話,即使根據親子基因鑒定結果,韓某確認為生父,但是他要把親子(在中)的戶籍報入自己的戶籍,還是會很有難度的。”

這位相關者還說“隨著裁判的進行,將會採取傳喚相關者進行有關領養是非的調查,以及原告與金在中進行親子堅定的方針”,“萬一被告方的領養手續有問題,需要客觀的判斷的時候,在戶籍整理以及考慮被告方的問題上,要作出裁判也是很困難的。”

而關於這些,養父母方面的律師說“韓某雖然提出了領養手續有問題的主張,但是由於已經入戶籍的原因,領養的效力絕對沒有問題。”

公州法院預定將於本月29日做出初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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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01月11日】英雄在中,為了親、養父母化解誤會的招待

韓文新聞來自:sportshankook.co.kr
新聞翻譯:萬萬錢錢 (原創翻譯 轉載注明出處)

親生母親近日在互聯網上公開 ‘時隔17年回到家裏的小在真討人喜歡。’
‘在兩方都獲得愛的我的兒子在俊,不是,應該是在中,加油!’

才得以得知東方神起的英雄在中為了化解養父母和親生父母之間的隔閡主動做起兩方的橋樑。

英雄在中的親生母親吳某11日上午在互聯網某網站自己的blog中透露英雄在中回到家中主要是為了化解雙方父母的誤會,同時也邀請母親出席東方神起2月份的演唱會。

吳某在blog留言講述了和親生兒子一起度過的美好時光以及今後的計畫。

吳某表明‘在俊(親生父母給在中取得名字)回到家裏了,從4歲分開之後雖然也見過,但是這樣躺在媽媽懷裏像個小孩子,叫著他的乳名卻是時隔了17年’。

吳某還說‘把在俊送出去的時候,真的是一段很艱辛的時間,非常的痛苦和後悔。還好公州的姐姐(指養母)是一個很厚道的好人。因為家境問題沒能自己養育孩子 一直生活在愧疚和感激(養母)中’。

吳某還就親子訴訟問題的誤會進行了解釋

吳某說‘孩子的戶籍問題其實只是一個手續而已,卻不斷的發生了誤會和隔閡,而且還愈演愈烈。我們一直都在討論一個對兩方家長和孩子都相對平和的解決方式。我們希望孩子是以金在中的身份生活,希望雙方家長都能生活的很好’。

對於生活在公州的養母讓英雄在中帶來的米糕和水果,並建議一起去演唱會和旅行的做法 ,吳某掩飾不住心中的喜悅。

吳某還寫道‘說不定在很久以後,我們還會合成一家人生活在一起,在俊說希望能和兩個媽媽生活在一起呢’。

吳某一直表現出對於已經長大成人的兒子溫暖的母愛之情

吳某最後寫道‘也和在俊聊了很多,還希望以後能幫助許多在逼不得已情況下拋棄自己孩子的母親。在俊也非常的開心’。‘在俊發短信來說馬上要去日本了,心態也平和了許多。所有不愉快地事情也都擺脫掉,愉快地笑容重新回到他的臉上。2月份演唱會的時候,一定會和在俊公州的父母一起出席的’。

在中的親生母親對於自己兒子所傳達的愛意,非常的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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